遍狱罪人 皆得解脱 一、遍狱罪人 皆得解脱 《经律异相》云:有王害父,七日当堕地狱。一尊者教其称南无佛,王便一心念佛,七日不懈。命终,至地狱门,称南无佛,遍狱罪人,皆得解脱。(莲池大师《阿弥陀经疏钞》) ——摘自《念佛感应录》(一) 继续阅读相关标签: 地狱、念佛感应录一、阴曹地府念佛怎么念?点这里了解原理,学习佛法推荐访问念佛回家网,如需提问请点这。念佛实用仪轨(简化版)——实际运用方法汇总